方案与顾问要求
药品 GMP 审核流程和批准
添加时间:2011/7/28 14:25:40 点击次数:1456 [返回]
药品 GMP 流程
1、申报企业到省局受理大厅提交申请和申报材料
2、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(5个工作日)
3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(10个工作日)
4、中心制定现场检查方案(10个工作日)
5、省局审批方案 (10个工作日)
6、中心组织实施现场检查 (10个工作日)
7、中心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初审 (10个工作日)
8、省局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批(10个工作日)
9、报国家局发布审查公告(10个工作日)
批准
1. 经局安全监管司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局中心审核意见之
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,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。
2. 对审批结果为“合格”的药品生产企业(车间),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《药品 GMP 证
书》,并予以公告。
关于药品 GMP 有效期
《药品 GMP 证书》有效期为 5 年。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《药品 GMP 证书》有效期为 1 年。
药品生产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,重新申请药品 GMP 。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《药品
GMP 证书》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申请复查,复查合格后,颁发有效期为 5 年的《药品 GMP 证
书》